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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柏坡规矩”出台的来龙去脉

时间:2021-11-11 10:52:30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河北政协”

 
 
1949年3月12日毛泽东修改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节录)
 
  西柏坡,作为新中国成立前的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作为共产党人“赶考行”的出发地,为一个生机勃勃的政党储备了强大而丰厚的精神财富,这财富就包括许多看似平淡却意义非凡的“规矩”。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柏坡调研时指出:“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

  党中央为何在西柏坡时期立规矩

  1948年5月,毛泽东率中共中央机关东渡黄河来到西柏坡。中共中央进驻西柏坡后,随着战争形势的迅猛发展,种种不良现象引起了中央的关注。如,中央的政策和指示得不到很好贯彻执行;各地中央局和军区存在着不请示、不汇报现象,影响中央对战略全局的把握和对政策方针的科学决策;各地新闻宣传中,存在着错误观点和言论,影响各级群众对党的政策的正确理解。诸如此类现象在中国革命迅猛发展的进程中,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影响中央权威。如不解决这些问题,既不可能夺取革命的胜利,更不可能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因而,在党内、军内加强纪律性,立规矩就成为党的一项迫切任务。为此,中共中央从革命全局出发,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与思考,建立了相关的制度,采取了相关的措施。1948年9月8日至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扩大会议,又称“九月会议”。这是一次定规矩的会议,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军队等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尤其是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西柏坡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中央在“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召开的党的全会,是被誉为“铲地基”并筹划“起房子”的一次全会。七届二中全会定下的诸多规矩和筹划的制度设计,为党带领人民建设新中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精神支撑。

  西柏坡时期主要立了哪些规矩

  西柏坡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总结了革命战争年代党的纪律建设经验,并针对新中国成立前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系统地制定了一系列党的纪律规定,为我党的纪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维护中央权威。在解放战争转入进攻阶段后,毛泽东同志在陕北杨家沟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从今年起,全党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1948年的九月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分清了哪些事项由中央决定,哪些事项由地方事前请示中央并经中央批准后实施,哪些事项事后报中央备审。凡决定权完全属于中央的事项,中央已有决定的,各地必须严格遵守并正确执行。

  健全党委制,完善党内工作和决策机制。1948年9月,毛泽东同志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开篇就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强调应注意“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实现民主与集中的有效统一。这个决定尽管只有500多个字,却总结了我党实行集体领导的成功经验,对于建立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集体领导起了重要作用。中央办公厅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从目前能查到的公开资料看,制度有20余项,涉及范围广,要求细致,程序合理,涉及秘书处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各部门加强了制度建设,规范了部门之间、部门与上下级之间的运行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建立新闻制度,严格党报党刊的新闻宣传纪律。1948年6月和8月,中央专门发出了《必须以严肃科学态度对待宣传工作》和《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的指示,并制定了党的宣传工作请示与报告制度的规定。6月5日,中共中央专门为宣传工作制定了请示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其中具体规定了负责人看大样制度;对于新闻的政治性和政策性的按语与对于读者政治性和政策性的问题的答复制度;宣传内容有不同于中央现行政策和指示者,均应事前将意见和理由报告中央批准制度;书籍杂志出版前的审查制度等。随后,毛泽东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中,特地加上了“各地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并不得在宣传中将中央和受中央委托执行中央的路线政策和任务的机关(即各中央局、分局、军委分会和前委会)处于平列的地位。相反的,必须公开向党内外声明:各受中央委托的机关,是执行中央的路线政策和任务的”的内容。

  提出“两个务必”和“六条规定”,为全党敲响警钟。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毛泽东同志分析了因为巨大胜利可能出现的四种情绪——骄傲的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全会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提议通过了六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与马恩列斯平列。这实际上是重申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务必”的要求,把会议总结中的“禁止”和“制止”系统化、制度化,形成了“六条规定”。

  制定入城纪律。党中央和解放军总部在离开西柏坡移驻北京前夕,制定了《机关、部队转移前后应该遵守的事项》。其中入城守则的“四不”明确提出:一是不乱讲。有关秘密的不说;党报上没有公布的不说;在机关以外之公共场所、公开集会、坐车乘船时,不得谈论机关内部及其他党内情况。二是不乱跑。非经组织允许、取得正式手续不得外出;有事外出不得乘机闲逛。三是不乱动手。非分之物不要;非组织分发的不要;未经组织允许不得私装电话、电灯、自来水、收音机等;私人送的不要。机关以外人员请酒、请客进馆子不参加;不吃老百姓任何东西。四是不乱收人。面目不清、来历不明的人不收。

  “西柏坡规矩”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毛泽东和党中央在西柏坡时期关于“立规矩”的一系列思想和所采取的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出了巨大的实践功能。首先,在实施全面战略大反攻关键时期,抓住整肃全党全军纪律性这个关键环节,有效维护了党的统一领导,强化了党中央的权威,民主和集中得到了统一,增强了全党全军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其次,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地方根据中央划定的权限,在具体的政策执行上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措施,有利于地方积极性的发挥。第三,规范了机关内部及上下级之间的文本管理、行文格式等等,成为制度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历史已经证明,西柏坡时期毛泽东要求全党全军加强纪律性,为战争胜利、最终打败国民党军队奠定了基础,是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保障。

  西柏坡时期,党的领导核心带头遵守纪律,率先垂范,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如毛泽东拒绝中央机关的同志以“改善伙食”的名义为自己做寿;彭德怀批评那些爱请客送礼的人说:“什么你请客?人民请客,国家请客!这种风气要不得!”1949年3月23日,党中央和毛主席离开西柏坡“进京赶考”,听说保定要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毛泽东坚决不同意。随后周恩来也电告华北局:“闻此地将举行庆祝大会,主席认为不妥,连北平也不要开庆祝大会。因以我党中央迁移名义,号召人民庆贺并不适当,望速停止北平及各地庆贺活动。”周恩来还在电报中特别强调:不要鸣炮,以军乐团代之……

  为把纪律规矩落到实处,中央加大了督促检查的力度。中央关于请示报告的指示发出后,有的部门没有落实,毛泽东同志以中央名义发电报提出严厉批评,该部门做出了检讨,改正了错误。由于党中央带头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全党上下对纪律工作高度重视,强化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历史给我们留下了一笔丰厚的财富,一直延续应用于今天,仍是我们党开展各项工作的有效制度,并且,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仍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