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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三)

时间:2019-11-05 14:29:31文章来源:

  抗日战争进入困难阶段以后,亟需加强统一领导,以便统一行动,战胜严重困难。为此,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即《九一决定》),强调党的领导的一元化。决定指出:“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各级党委的性质与成分必须改变,各级党委不应当仅仅是领导地方工作的党委,而应当是该地区的党政军民的统一的领导机关。”强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注意防止和纠正党委包办政权、群众团体工作的现象。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晋察冀分局和新成立的太行分局分别作出贯彻中央《九一决定》的具体部署,调整区党委和二级军区以下的各级领导机关。10月间,晋冀豫区党委、军区改称太行区党委、军区,撤销各级军政委员会。北岳、冀中、太行区党委所属地、县委进行改组。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另设副书记负责党的日常工作。军队另设副政治委员专管军队工作,专署军分区主要负责人参加地委。县、区委及其同级的政、军、群组织也按此进行改组。主力团、地区队主要负责的党员干部参加有关县委。地委的决议、决定、指示,下级党委及同级政府党团、军队军政委员会、军队政治部、群众团体党团及党员,均应无条件执行。政、军、民系统与上下级隶属关系仍旧不变,上级政、军、民的决定、命令、法令、训令等,下级政、军、民及党委都必须无条件执行。这样,北岳第四地委书记王昭改任副书记,地委书记由第四军分区政治委员刘道生兼任。同年,刘道生奉调离任。分区司令员、政治委员邓华兼任地委书记。地委副书记王昭负责地委的日常工作并兼四分区副政治委员。冀中在五一大“扫荡”期间,各地委和军分区紧缩机关,从6月下旬已由军分区政治委员兼任地委书记,并合并了领导机构,形成了统一领导。冀中第六地委由张逢时任地委书记兼第六军分区政治委员,专员吴树声为地委常务委员;冀中第七地委由地委书记吴西兼第七军分区政治委员。太行第一地委书记高扬兼任太行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北岳区五专区还将武装宣传队改为武装工作队,在武装工作队内成立统一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委员由武工队政治委员、队长及其他政民干部组成。
  
  为进一步精兵简政,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1943年9月,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决定,撤销北岳区党委,冀中区党委、行署、军区建制,由晋察冀分局、边区政府、军区直接领导两区各地委、专署、军分区的工作,分别成立北岳、冀中区工委协助分局工作。同时,各专区工、农、青、妇等抗日群众团体也相应改组,由各群众团体单独的组织系统共同组成联合的统一领导的系统,称“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抗联会内设工运部、农运部、青运部、妇运部等机构,但对外仍保留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等名义。除专、县、区外,村仍保留工、农、青、妇各单独组织。在这些组织之上,建立村抗联会。为适应敌后分散的斗争环境,改组后的专区抗联会可以单独行动。专、县抗联会在被敌分割的地区可以设办事处,作为代表机构实行就近领导。

  党的一元化领导实现之后,党政军民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战斗集体,为战胜困难、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抗日根据地,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