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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贯彻中共各项政策策略,渡过困难阶段(四)

时间:2020-01-06 15:34:49文章来源:

  四、开展对敌经济斗争

  1941年11月初,日军开始了第三次“治安强化运动”,其重点是对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经济封锁和物资掠夺,以补充自己长期的战争消耗。为此,日军利用沟路点碉割断巩固区、游击区、敌占区之间的联系,控制区域间的物资交流,企图把根据地的经济逼入绝境。从此时起,根据地抗日军民在坚持以军事斗争为主的同时,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围绕粮食为主的战略物资、市场和货币,全面展开了对敌经济斗争。

  一是加强物资的控制与争夺。粮食是日军实施“以战养战”的重要战略物资,也是抗日根据地战胜敌人和自然灾害,坚持长期抗战的重要物质保证。因此,粮食争夺战是我与日伪经济战的重要内容。在平汉铁路两侧广大城乡,敌人大肆抢粮,实行“粮仓制度”“配给制度”,对抗日根据地巩固区实行封锁。在石门,日伪机关指定三个面粉配给所配给市民粮食,三合公司四家商号配给日用必需品。针对敌人的抢掠计划,根据地党和政府向人民广泛宣传日伪在石门及各县城镇的经济困境,说明日本帝国主义国内和他们占领的城镇粮食物资极度缺乏,抢粮灌仓就是要把人民的粮食集中起来运到日本和敌占城市,动员人民起来抵制敌人的抢粮活动。争取、警告伪军伪组织不要为日军效劳,要为人民做好事、留后路。在夏秋粮食收获季节,监视和袭击抢粮之敌,动员人民快收快打,搞好坚壁清野,动员敌占区人民完成交纳公粮任务。1942年秋,日军实施第五次“治安强化运动”,计划在太行第一专区高邑、赞皇、元氏、井陉(南)及和东、平东、昔东等地抢粮327.5万公斤。在抗日军民的打击下,日军实际只抢到1.85万公斤。为破坏日军的抢粮计划,元氏县委还集训敌占区伪保长,让他们采取各种办法,向敌人不交或少交粮食。在冀中第七、第八专区,日军抢夺粮食非常疯狂,各级党和政府利用日伪内部矛盾、各地区粮食差价,破坏和迟滞日伪军的抢夺,号召群众“存粮存货不存款”,宣传伪钞是废纸,存粮存货可以随时换钱,把同敌人的粮食斗争变成一种群众运动。在以粮食为主的物资贸易上,利用敌占区农产品缺乏,商人牟利,以及地下工作者、内线关系到敌占区吸纳各种根据地的必需品,严防敌人抢掠和奸商套购根据地物资。

  1941年上半年,北岳第五专区,冀中第七、第八专区先后建立出入口税局,颁布了出入口税则和禁止出入口货种类,严禁由敌占区输入非必需品,禁止敌必需品流入敌占区。同年8月,晋冀鲁豫边区规定,凡是铜、铁、硫磺、枪支弹药、医疗器材、通讯设备及零件等物资严禁出境,奖励入境;火柴、煤油等允许或限制入境;猪、羊、皮毛允许或限制出境;土特产、干果奖励出境;封建迷信品、赌具、奢侈品如酒、香水、锡包、福寿膏等禁止入境。12月,晋察冀边区明令规定严禁粮食、油、榨油原料、铁、棉花、布匹、皮毛、铁器等8种物资出境,违者没收货物,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为防止敌人倾销非必需品,北岳第五专区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的抵制日货运动,政府制定贩运日货惩治办法,限期禁绝,并组织检查团随时检查处理。对根据地缺乏的物品,有代用品的一律使用代用品,无代用品的设法制造,使根据地经济逐步走向自给。这些措施保护了根据地人民的战略物资,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对敌经济斗争的主动权,迫使敌人以我所需工业品换取他们需要的紧缺物资。

  新乐、藁无、灵寿等县严格按照边区政府规定,掌握必需品的输出、征税、免税、奖励剩余土特产的输出,输入必需品的免税、征税、奖励,严禁输出非必需品。在内地贸易中,组织平粜委员会,吸纳粮食,平抑物价,调剂民食,限制敌人收买。同时对粮食等重要物资实行专卖出口。1942年,日军抛出大量伪钞“高价收买”粮食,这种阴谋一时欺骗了部分群众,奸商也乘机大量走私以获厚利。为此,北岳第五专区各县把“粮食绝对禁止出口”,改为缉私与专卖有机结合,内部调剂按公平市价,运粮出口则高于市价,偷运出口以汉奸论处,从而防止了日伪军掠夺和奸商走私,取得了贸易的主动权。
  
  石门工人和党的地下工作者打破日伪军的控制,千方百计为根据地购买、制造和输送急需物资。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为根据地采购油墨、纸张、军用电池等根据地紧缺急需物资,并冲破敌人重重关卡送到根据地。1942年,地下工作者王子兴受共产党组织派遣打入市日伪“河渠工程处”任技术员,秘密发展党员。他联系药行进步职工为根据地秘密运送了大量雄黄、盐和水银等药品;与和裕药庄的店员冒险把搞到的枪支子弹送往根据地。

  二是与敌人争夺集市市场。集市市场是根据地军民与日伪进行市场斗争的重要地方,是军民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有了市场就能调剂内部贸易,就能吸引敌占区、游击区物资,吸引敌占区人民前来根据地做交易,在交易中也就有了根据地货币的合法地位。因此各根据地对集市市场的建立和繁荣极为重视。1941年,晋察冀边区贸易局在《1941年3月至6月贸易工作布置大纲》中规定,在适当地点建立新市场,恢复原有集市。在敌据点附近建立活动市场,其贸易任务是限制农工业产品的输出输入,吸引敌占区人民来解放区赶集。1941年8月,太行区也对保护和发展市场制定了有关政策。1941年秋,元氏县抗日民主政府在仙翁寨和南正,开办了两个集贸市场,吸引敌占区商人前来用食盐、布匹、药品与根据地的山货相互交换,不仅解决了群众的部分生活需要,也增加了收入。

  随着市场的建立,敌我争夺市场的斗争也日趋激烈。敌人采取造谣破坏、武装摧毁、倾销配给等手段妄图控制市场,吸收根据地物资。根据地军民则展开针锋相对的市场争夺斗争。首先在群众中揭露敌人通过集市贸易掠夺根据地物资的阴谋和日军汉奸在集市上横行霸道、敲诈勒索的劣行,说服群众不到敌人控制的市场上赶集,同时派出民兵游击队封锁、袭扰敌人开办的集市,教育商人遵守政府法令,不走私、不偷漏税、不资敌、不贩卖日货、不囤积居奇、公平买卖、使用边币、拒绝伪钞,增加了利用市场开展对敌斗争的战斗力。另外,根据巩固区和游击区的不同情况,对不同地区的集市采取不同的办法。在巩固区,1941年一般为大集,人多物资多,便于交易。1942年后环境残酷,于是分散集市,化大为小,减小目标,防敌破坏;集市不断变换地点和开市时间,使敌人抢掠扑空;集市开业后地方武装和民兵严密警戒,发现敌人出动立即疏散,敌人走了,照常交易。北岳第五专区有的地方,商品实行“坚壁”。敌人来了,附近群众帮助暂时掩藏;敌人走后,群众又从四面八方把商品集中交还卖主。在游击区,发展流动集市、暗市,使群众互通有无,打击敌人的低价政策,使敌市场形成有行无市状态。在冀中,利用伪军伪组织家属组织合作社,争取伪税收人员、斗秤牙行为我服务,削弱日伪统治市场,建立地方抗日民主政府掌握的游击区市场。

  三是展开货币斗争。伪钞是日伪掠夺根据地物资的武器。日伪依靠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和对人民的高压政策,将伪钞伸到各抗日根据地,特别是游击区或新“蚕食”区的农村,侵占和控制市场,允许边币按伪钞半价行使,折扣收买边币。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日军曾禁止法币在市面流通,以贬低其价值,同时以低价大量收买法币,购买必需物资。但后来因与美国开战,日本也不能再从美国购买物资,加之法币在国民党统治区恶性膨胀,于是日军就将大量法币抛向根据地,套购根据地物资,扰乱根据地的金融市场。

  为保护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利益,各专署、县抗日民主政府对伪币和法币禁止入境流通,如有私带入境、私相授受,一经查出,除全部没收外,还要追究其来源。对查获的伪钞不是销毁,而是拿到敌占区购买货物。藁无县组织主要力量开展推行边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户户认识使用边币的重要意义。根据地人民基于爱国思想和对政府的信任,积极肃清伪钞,使伪钞失去了藏身之地。1942年五一大“扫荡”后,在冀中第七、第八专区,伪钞一度成为市场上的主要货币,而边币处于辅助地位。于是各级抗日民主政府采取措施以扩大边币的流通领域和影响。首先,规定以边币计价,以边币收支,提高了边币的信誉,稳定了边币在根据地的本位币地位。其次,银行和税收、市场拒收法币,避免边币价值受法币贬值的影响,使边币成为根据地单一的本位币。第三,及时调整边币与伪币的比值,加强外汇管理。第四,控制边币发行,使边币完全建立在根据地经济发展和金库库有价物的基础上,以稳定边币值,巩固和提高边币地位。打击伪钞的政策,在保护根据地人民经济利益方面起了重要作用。随着根据地的恢复和对敌市场、粮食斗争的胜利,边币市场也不断扩大,边币对伪币的比值不断上升,最终以绝对优势压倒伪币。
  
  根据地军民对日军在粮食、市场、货币斗争中取得的胜利,使日军的经济封锁和掠夺计划遭到破产。